6月27日,央视新闻消息,经中国、塞尔维亚两国商定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。

自2022年,中塞双边贸易额达到35.6亿美元,相比前一年增长了10.1%,显示出两国间经济互动的积极趋势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有关规定,自2024年7月1日起,对原产于塞尔维亚的部分进口货物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实施协定税率。中塞自贸协定生效后,双方将分别对90%的税目相互取消关税,其中,超过60%的税目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。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达到95%左右。该协定的实施预期将显著提升中塞之间的贸易与投资合作,推动经贸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,为两国企业提供更为优惠、便捷、透明且稳定的经营环境,助力“一带一路”倡议下的合作,并深化中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。

中塞自贸协定不仅是首个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订的自贸协定,也使塞尔维亚成为中国第29个自由贸易伙伴,标志着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经贸合作布局的重要一步。在中国自贸区网络中,中塞自贸协定引人注目之处有二:从区域看,它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;从历程看,从2023年4月该协定谈判正式启动到全部完成,再到协定签署进而正式生效,总共耗时不到一年半。
对于涉及塞尔维亚相关业务的货主、货运代理而言,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些关税调整及相关政策的具体变化至关重要,以充分利用协定带来的机遇,优化供应链管理,降低成本,扩大市场准入。建议密切关注中国海关、商务部门及塞尔维亚相关机构发布的最新公告与指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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